破产法|长假期间合同履行延期(2026)
核心结论:2026年长假期间,破产程序中的多数法定期限会顺延——《民法典》第203条规定,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期结束次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未尽事宜适用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第4条)。但《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的"管理人二个月通知期""三十日答复期"风险极高,不宜赌顺延。管辖上...
如果你在东莞经营企业,正面临资不抵债、被多名债权人同时追债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深圳破产法律师团队可以协助你判断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条路径中做出选择,并指导你准备申请材料、梳理债权债务、应对管理人核查以及评估股东个人责任风险。本文按适用法律、办理步骤、证据清单、费用时限和常见问题五个方面展开。
很多东莞企业主把"破产"等同于"企业完了",其实这是误解。破产程序既可能是退出市场的通道,也可能是一次重整再生的机会。深圳破产法律师在处理跨城案件时发现,东莞与深圳两地企业形态差异明显:深圳以科技、贸易类主体为主,而东莞制造业工厂多、上下游链条长、设备与厂房等固定资产占比高,这直接影响破产路径的选择和资产处置节奏。
企业破产的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明确: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与之配套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三)等系列司法解释,分别涉及破产原因认定、债务人财产范围、债权申报与债权人权利行使等问题。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了法人解散后的清算义务,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意味着清算不及时,相关主体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适用对象限定为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居住在东莞的自然人目前无法依据该条例申请个人破产。这一点是许多东莞企业主的最大误区——企业债务最终落到个人身上的风险,需要通过事前安排而非事后申请个人破产来化解。对于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参与分配、执行和解仍是主要路径,具体以官方最新规则为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办理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步:
无论你是债务人
核心结论:2026年长假期间,破产程序中的多数法定期限会顺延——《民法典》第203条规定,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期结束次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未尽事宜适用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第4条)。但《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的"管理人二个月通知期""三十日答复期"风险极高,不宜赌顺延。管辖上...
核心结论:国庆假期消费中预付的旅游团费、健身年卡、储值卡余额,一旦商家进入破产清算,通常只算"普通破产债权",排在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税款之后按比例受偿。与其反复协商等待退款,不如尽快查明商家是否已被法院受理破产,并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6年国庆假期消费维权中,商家资金链断裂、门店...
申请破产的债务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应当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并且在破产申请提起之日前已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可以自出现破产原因之日起计算。债务人申请破产前应当做哪些准备。
结论先行:破产企业对外追讨债权,成败往往不在于证据强弱,而在于是否踩准两个开关——管辖法院的选择和程序时限的计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1条,破产申请受理后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原则上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依据第46条,未到期债权在受理时视为到期,追讨必须立即启动,否则三年诉讼时效(《民法典》...
核心结论:破产法领域的企业资产重组,不是"把资产卖给谁"的一笔交易,而是以债权人公平受偿为底线、以重整计划获得各表决组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为目标的系统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七条,重组方案必须同时回答四件事:资产怎么处置、债权怎么清偿、出资人权益怎么调整、经营怎么延...
个人破产不是只有一条路。债务人通常可以先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庭外和解,成本低、不留破产记录;协商不成或债务结构复杂时,再考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在破产法领域,个人破产律师实务的核心工作,正是帮当事人判断"该谈还是该走程序",并把两条路径的时间、成本与后果算清楚...